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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光棍离开拘留所当天就作案 “节约”的他次日落网时被查获全部赃款
时间:2020-05-29作者:人民法制维权网 阅读:218

      一名年过半百的惯偷离开拘留所当天便手痒偷了辆电动车变卖,可所得的200元赃款却舍不得花,落网后被警方悉数追回。5月28日下午,河南确山籍违法行为人刘某因盗窃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56岁的刘某是个老光棍,父母都已过世的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这么些年来一直在东阳、永康等地务工,期间偷鸡摸狗的不法事实在没少干,近年来在东阳曾因盗窃6次被行政拘留,2017年6月28日还因犯盗窃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因为我身上没钱用了,就想到去偷辆电动车来卖钱,然后拿着钱自己用。”5月26日上午,因盗窃被拘留了12日的刘某获得了自由,可他刚从拘留所里出来,在江北街道的租住处仅仅换了身衣服,便又起了坏心思。
      下午1点40分左右,在城区吴宁街道边逛街边寻找作案目标的刘某经过振兴路一街面房后门时,看到那里停着一辆电动车,他见当时四下无人,伸出了贼手:“我就走到电动车边上,用手动了一下龙头,发现龙头锁没有锁过,我就把这辆车推走了。”
      “我就看到路边有个骑着三轮车的人在收破烂,就上去问他电动车收不收?他说收的,还看了一下车况,就说他会出200块钱,我同意了,拿着他给我的200块钱后就离开了。”得手之后,刘某推着赃车一路向北,过了仅10多分钟,就被他成功销赃了。
      刘某所偷的是一辆红色的丰成牌二手车,那是事主一个前花了700元购买的,还有六成新,车上还有一个充电器和一件雨披。
      再说吴宁派出所接警后,根据视频一路追踪,最终于5月27日下午成功追查到刘某在江北街道租住的村庄,并经布控,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在刘某租住处附近将其成功抓获。
      说来可笑,刘某“辛辛苦苦”偷车,可颇为“节约”,落网时,赃款他一分没花:“卖车所得的200元钱全部在我身上,我还准备省着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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