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阙微)2019年2月21日,永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戴弋主持研究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总结了永善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查找了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困难,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戴院长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永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创造性开展好此项工作。
针对下步工作,戴院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永善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永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直接担任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各部门中层领导(负责人)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并专门配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确保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信息宣传。拟定《永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案》,方案要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强化氛围营造。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制作安装大、中型宣传牌、标语,在立案庭、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向立案当事人随案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利用金江课堂·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扶贫工作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大力营造永善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声势和氛围;四是强化线索排查。修改完善《永善法院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的具体方案》,要求全院立案部门、刑事审判部门、民事精审、速裁部门、行政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和四个基层人民法庭,认真开展近三年来受理、审结、执行和正在审理执行过程中的案件从扫黑除恶涉及的十二个领域或行业中与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相关的案件逐案进行排查,逐案进行登记排查结果,对排查有涉嫌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本院扫黑办公室初核,由扫黑办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或作处理;五是强化惩处力度。在开展宣传、排查工作的同时,刑事审判部门要加大对涉黑涉恶领域刑事案件的审判惩处力度,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