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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穿上司法外衣的权力腐败
时间:2019-03-05作者:周霖 阅读:218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他的提案针对的问题是如何防止司法权不当干预经济纠纷。在朱征夫看来,要根治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通过羁押逼使企业家就范、不当利用司法权掠夺民财的顽疾,必须围绕“规范司法权,切断利益链”的目标找措施、想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财新网在对此进行报道时采用的标题是:斩断利用司法权掠夺民财的利益链。听起来冲击力十足,但绝非危言耸听。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权力腐败已成过街老鼠,但穿上司法外衣的权力腐败,却仍然明目张胆。事实上,一段时间来,一些地方官员借用公权力干预、剥夺民营企业家财产的事例并不鲜见,甚至已经形成“套路”。诸如拘留逮捕企业负责人,查封、没收公司财产,甚至采用扣押企业家家属的“连坐”方式来逼迫企业家就范。特别是挂着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名头的案件,往往罪与非罪界限模糊,认定犯罪的主观随意性大,因而成为公权力腐败的活跃之地。顶着司法名头的“打土豪,分田地”,不仅让众多“势单力薄”的民企有苦难言,也正在冲击一个社会保持公平正义的底线。
     民营企业面临的这种司法风险,不仅关乎自身生存,实际上也影响着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前景。要让民企健康发展,绕不过民企财产的保护问题。对此,今年全国两会众多关于民企保护的提案有一个共识,即对于民营企业家的经济涉案,企业家是否羁押,家属该否连坐,财产能否没收以及没收后的财产该留在哪一级政府,必须尽快明确相关的法律界限。此前,最高院最高检都已经表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禁乱抓人、乱查封、乱冻结,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与此同时,最高法正在抓紧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去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让众多民营企业家为之欢呼:迎来民企的又一个春天。但这个春天并非四季更替自然而来,它需要营造,需要呵护。要让“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真正贯彻落实下去,就必须将其转化为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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