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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河北省武安市《康二城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四十万拆迁补偿款究竟落入谁的腰包
时间:2022-04-08作者:李东成 阅读:218


        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力。


       一,然而人民群众反映的四十万拆迁补偿款,康二城党委政府为什么查了一年之久还没结果
       二,武安市信访局、康二城主管信访领导为什么不按信访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书面告知书,以及信访事项双项责任书。

       三,为什么康二城镇党委政府不接受人民的监督而采取极端消级的态度进行册帖子屏蔽,难道这就是等于事情解决了吗?因此、利用网络问政是依法行使宪法给于公民的民主权力,也是对康二城党委书记的监督,而康二城镇 党委书记不接受监督,不落实公民诉求,反而欺骗微信经管商 ,举报公民依法网络问政的文章有违法内容,请问、公民依法追讨拆迁补偿款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如果网络问政违法了,那侵吞了四十万拆迁补偿款合法了,其不是江河倒流乾坤倒转了吗?如果继续这样下去那么你们怎么对得起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人民公仆的神圣的职称。


       根据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并深入基层实地了解调研情况确实如此,康二城镇党委书记郝某亮,主管信访的领导,主管财政所、并包康东村领导,在群众按程序反映问题上不给予书面告知,难道你们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以言代法吗?你们这行为就是贪污腐败份子的保护伞知道吗?打电话不接,见面了你们在推诿划圈子,找出各种借口,这就是基层党员干部对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法吗?每个法律程序都有时间期限,你们超出时间己很久,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022年3月23日调查后在网络监督平台暴光了此事,然而康二城镇党委政府并不接受媒体监督而是采取极端消级的太度册帖屏蔽,武安市委网信办给康二城政府下了舆警也不回复,也不给反映人联系解决问题,看来这四十万背后有更大的贪污腐败利益保护伞在保护他们的所作所为,否则康二城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不敢如此胆大妄为、嚣张跋扈,所以我们要拿起宪法和法律的武器,配合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廉政反腐,严惩腐败惩治贪官,希望武安市委政府主管领导,市委网信办领导看到了此信息引起高度重视,按有关法律规定呈办,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办点实事。


(本文来自群众来信,其观点不代表人民法制维权网的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人民法制维权网提示

    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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