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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同公安机关建立诉侦联动与法律监督机制
时间:2021-10-12作者:人民法制维权网 阅读:218

    本网讯(张耀东朱善永)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等监督工作,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开展工作,并于9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新型诉侦联动机制与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法制大队队长马瑞平带领部分干警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陈兵主持,该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李树元出席并发表总结讲话。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应积极采取措施,拓宽围绕刑事个案开展沟通衔接的渠道,增加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会上,陈兵副主任结合工作实际对诉侦联动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一是法制大队与检察机关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双方内勤人员发挥沟通桥梁作用,通过信息共享连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为立案监督等工作提供初步数据;二是对无罪风险案件、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证据适用规则,公正客观处理证据;三是强化法制大队责任,在涉疫、重大疑难等案件的处理上,公安机关应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确保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提前介入提高办案质效。针对法律监督工作,陈兵副主任表示,希望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补充侦查提纲提高重视,认识漏犯、漏罪等情况的严重性,加强侦查工作规范化;安排专人负责对检察机关制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活动书等法律监督文书的对接工作,做到及时整改、反馈,保证检察监督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

    “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此次协作,是哈尔滨市道外区‘公检’两家单位一次全新的尝试,也是加强司法办案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法制大队马瑞平队长对该院第一检察部建立诉侦联动与法律监督机制的提议表示赞同,并提出:“面对当前新领域、新业态犯罪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证据规格、证据标准上多提建议、多做指导,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特别是在案件存在补证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时,希望能与法制联络员及时沟通,事前预警。”


    最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树元发表总结讲话:通过建立诉侦联动与法律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是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途径。同时,李树元副检察长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将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落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常态化;要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切实保障人权;证据审查方面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要严格把握证据规格和办案程序,重视案件程序对案件的重要影响;法制大队对待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必须把握好补充侦查提纲内容,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要进行制约,发挥指导和督促作用。”

    通过此次会议,双方就强化沟通、证据采信、案件提前介入方式等问题达成共识,该院第一检察部将正确处理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同时加强联动配合,畅通诉侦沟通渠道,以提升案件质效、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汇聚司法合力,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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